人的記憶大致可分為三種,分別為感官記憶、短期記憶以及長期記憶;短期記憶是經感官持續注意20秒以上所得的記憶,其主要以聲碼為主,而其通常受時間的影響及干擾的影響而導致短期記憶遺忘,由米勒提出其記憶廣度約為7+-2,若要增加其廣度可藉由意元集組的方式突破之;相對的,長期記憶則沒有所謂量的限制,通常以意碼為主、聲碼為輔,依安德森之說法,長期記憶儲存的記憶類別可分為:程序性記憶及陳述性記憶。
工作情境中有需多事件需處理,我們可依據事件的類型選擇記憶的方式,若該事件為全新的事件我們可使用複誦以及意元集組的方式增強自己記憶該類事件;若該事件為自己所熟悉或有類似之記憶時可使用:多重編碼、軌跡法、字頭法、關鍵字法、主體組織法、情境助益法以及連鎖記憶術將事件加以組織並記憶。
在學習抑或處理事情時,若能清楚掌握事件的內容以及自己對事件有明確的感知,再透過相關的記憶策略相信可使事件進行得更加順暢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