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以政的父母對他的管教是以溫暖的態度和堅定的要求教導他遵從規範。根據包姆林(D. Baumrind)的觀點,這比較屬於下列哪一種方式?
(A)溫暖型(warmth style)
(B)威信型(authoritative style)
(C)獨裁型(authoritarian style)
(D)不一致型(inconsistent style)
統計: A(3045), B(8397), C(93), D(258), E(0) #743903
詳解 (共 10 筆)
戴安娜.鮑姆林德(Diana Baumrind)提出父母養育兒女風格大略可分出四種類型:
一、「威權型父母」(Authoritarian parents):立下許多的限制和對兒女的期望;
父母嚴格執行,兒女唯命是從。
二、「威信型父母」(Authoritative parents):制定家規,但較有彈性;父母不僅主動向兒女解釋制定家規的原因,同時自己也身體力行。兒女們不僅能瞭解到「限制」是出於「愛護」,也能感受到父母的愛心和家庭的溫暖。
三、「放任式父母」(Indulgent parents):這類父母對孩子行為上的約束力非常有限,父母態度是隨和的、可溝通的,但本身卻不具備任何的權威。
四、「放牛吃草型父母」(Uninvolved parents):這類父母對兒女不抱任何的期望和要求,同時對兒女的請求,也表現出懶得理會或回應。少部份的父母更表現出忽略、疏忽,甚至拒絕承擔父母的角色。
以此分類對70年代學齡前孩童進行研究,結果是: 「放牛吃草型父母」的兒女,在所有領域中,表現最為低劣,造成的社會問題也是最大。「放任型父母」的兒女,則常表現出任性、有侵略性、缺乏自信心和成績低落。「威權型父母」養育出來的兒女,會表現出情緒困擾和脾氣暴躁。 這是因為當父母親,嚴厲要求過多過高,甚至苛求時,雖有助於能力表現和行為控制,但情緒管理就容易出現偏差。「威信型父母」的兒女,則表現出肯合作、自律、有活力、友善和肯上進。 因為有責任心的父母親,既能即時回應兒女,也重視兒女心理成長的各樣的需要。又因「威信型父母」比「威權型父母」更客觀、更有效率;尤其對青少年,隨著年歲的增長,更具有權威、影響力、說服力。
在家庭之中,父母的影響對於孩子的發展關係至鉅,根據包姆倫德(Baumrind)的研究,依教養方式做分類,可將父母分為四種類型:
1專制型(威權型)(authoritarian parent):父母自訂行為規範並堅持子女無條件遵守;子女有過必懲,不解釋理由;不考慮子女需求;對子女教育缺乏計劃;親子間缺乏互動。
→兒女容易表現出情緒困擾和脾氣暴躁。
2寬容型(放任型)(permissive-indulgent parent):對子女行為表現不刻意訂定規範;如子女有過失既不嚴加責備,也不溫言規戒;對子女的慾望與要求,不刻意限制;對子女的學業不嚴加要求,一切隨其興趣與個性自由發展。
→兒女常表現出任性、有侵略性、缺乏自信心和成績低落。
3威信型(authoritative parent):對子女明確訂定合理的規範,要求子女遵守;與子女溝通,交換意見,對子女的過失及時糾正,對子女建設性行為給予鼓勵;考慮子女的需求與意見;對子女的教育有計劃。
→兒女則表現出肯合作、自律、有活力、友善和肯上進。
4.放牛吃草型:對兒女不抱任何的期望和要求,對兒女提出的請求或支援,也表現出懶得理會或回應。少部份的父母更表現出忽略、疏忽,甚至拒絕當父母的角色。
→兒女在所有領域中,表現最為低劣,造成的社會問題也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