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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腦力激盪法(brainstorming)菲利普66法(Phillips 66)導生討論小組(Tutorial discussion group) 任務小組(Task 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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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力激盪法(brainstorming)     是由美國著名學者奧斯朋(A. F. Osborn,1938)所倡。腦力激盪法是利用集體思考的方式,促使成員對某項教學主題,在產生意見的相互激盪中,引發連鎖反應,便於蒐集大量數目的構想,經過組合及改進,來解決問題。腦力激盪人數不拘,以5~8人最為適宜,其中一人為主席,一人為記錄。先由主席說明目的及討論的重點,再由參加者分別發表意見,任何人都不可對他人所提之意見攻擊或批評。以下是其實施的三大步驟及五大原則: (一)確定問題,定義一個明確的開放性問題。 (二)選出記錄,將每個發言者的意見寫在黑板或紙上。 (三)遵行腦力激盪的規則。 (A)對於每個意見不加任何批評。 (B)每個人都可以根據別人的意見來表示自己的看法。 (C)鼓勵奇異、怪誕觀念,量重於質,提出的觀念越多越好。 (D)採取搭便車或撞球策略,尋求觀念的聯合及修正。 (E)列出各項意見和觀念,進行批評與評鑑: a.全體審核答案意見標準。 b.逐一審核答案,刪除不合標準的意見。 c.留下可行的意見,做為解決問題的方法。 菲利普66法(Phillips 66)     此法適合於不熟習小組討論的班級在作新的嘗試時採用。學習者在事前不需做太多準備,也不必具備熟練的團體討論技巧。菲利普66法為美國密西根大學教授J. D. Phillips所發展。特色是六人和六分鐘的原則,即班級的各小組均由六人所組成,小組形成後,立即在一分鐘內選出各小組的組長和助理,然後教師在一分鐘內說明討論主旨和問題的範圍,接著各小組必須在六分鐘內獲得討論的結果。教師在此種小組討論的任務包括決定討論主題、安排小組成員、宣佈開始討論、從旁觀察或給予回饋等。 菲利普66法的小組座位安排有許多種方式,教師可適時加以變化,不同的座位安排對於小組長的視線和成員間的互動有所影響。   •(3)導生討論小組(Tutorial discussion group)   •此類型的討論團體常用在有學習困難學生的補救教學裡,所要解決的問題範圍通常很小。最常用於閱讀、算術、家事及藝術科的補救教學。   •人數:不超過五人。   •座次方式要讓導生和受輔生能很容易目視對方,便於溝通,常見的有兩種   •(4)任務小組(Task group) •此為最簡單的小團體討論型態,團體內的每個成員都被指定去共同參與完成任務。任務小組通常由導師主導。教師的任務包括選擇小組的任務、指定每個成員所負責的細部任務、明確地界定任務範圍、激發成員的動機每個成員的活動。此團體討論型態不僅可以培養學生的責任感也可以培養學生合作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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