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客服暫停服務時間】2024/05/01(三),影響:阿摩粉絲團、系統回報、信箱、鑽石兌換商城出貨事宜。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一覽表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
活動
密技
線上筆記
科目:經濟學
參考書:徐喬-經濟學
章節:Ch2.計數效用分析
主題:分配預算
線上筆記功能 將於2024/1/1 移除,請至
課程與筆記
使用新版筆記功能
目錄
編輯
徐喬-經濟學
Ch1.需求、供給與價格
Ch2.計數效用分析
實驗設計
標準差
內容分析
效度的種類
目標管理
凱勒教學理論的基本架構
評鑑
文蘭適應行為量表
行政學人物重點
真實驗設計的類型
量化與質化預測技術
研究法
案例研究
運動禁藥-興奮劑
課程組織五種類型
IRT(項目反映理論)
運輸系統管理
蒙地卡羅分析
績效預算,設計計畫預算制度
Banks的多元文化教育
名詞解釋-績效、零基、業務預算
項目分析(難度與鑑別度)
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Q&A
蕭友梅
人格特性與工作配是理論
學校成為學習型組織的13項策略
早期療育教保課程
基模
美國現今輔導模式
Holland興趣六型特徵
實作評量評分方式
實驗變項
各種效度的比較
基本學力測驗
ADDIE數位教學設計模式
運動心理學三碼模式
九年一貫 數學科 能力指標
題庫的意義
課程本位評量
台灣學生學習成就評量資料庫(TASA)
行為目標模式
錨式情境教學法
注音符號基本教學策略
組織結構
智力測驗
積差相關、變異數分析
X理論.Y理論與Z理論
教師彰權益能
財務行政過程
教師的能力指標
以問題為中心的政策分析
動產擔保交易法
分配預算
我國政策評估的缺失與改進之道
人格特質
政策評估的六項標準
勞動基準法--工作規則
公務資訊處理發展
個別化教學法
統計
PERT
大考中心興趣量表解釋
PPBS設計計畫預算制度
教育行政法則
行政學的發源
辦公室自動化
系統理論
財團法人&社團法人
華森
Ch3.序列效用分析法
Ch4.價格變動與福利分析
Ch5.勞動供給與跨期理論
Ch6.顯示性偏好理論
Ch7.風險性情況下之消費者行為
Ch8.生產理論
Ch9.成本理論
Ch10.完全競爭
Ch11.獨占市場
Ch12.寡占市場
Ch13.獨占性競爭
Ch14.生產因素市場之需求與供給
Ch15.因素之分配理論
Ch16.一般均衡與福利經濟
Ch17.市場失靈
Ch18.資訊不對稱理論
Ch19.國民所得
Ch20.消費、儲蓄與投資
Ch21.貨幣的供給與需求
Ch22.古典學派
Ch23.簡單凱因斯
Ch24.修正凱因斯模型(IS-LM)
Ch25.總供給與總需求(完整凱因斯模型)
Ch26.總體經濟理論的發展
Ch27.物價膨脹與失業
Ch28.國際貿易
Ch29.國際金融
Ch30.經濟循環與經濟成長
主題:分配預算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
登入
。
「分配預算」是發生在預算過程的那一個階段? (A)審議(B)編製(C)執行(D)決算 ~解析 : 預算之執行 : 預算之執行面,可以下列七個方面來說明 :(張潤書 : 1998 :676~678及吳定等 :「行政學(下)」: 1989 : 186~189)「」 一、預算執行之範圍 : (一)廣義言之 : 為從法定預算開始至收支結束,辦理決算為止。 (二)狹義言之 : 預算開始有效執行,年度調整及年度結束之後,保留移轉為限。 二、預算執行之期間 : 預算執行期間,是以會計年度為依據,惟政府會計採用「應計基礎」,故會計年度結束,政府收支行為仍未能全部終止,故預算執行期間應自分配預算開始,至應收應付結清為止。 三、分配預算 : 「分配預算」,乃法定預算之分期(分月)收納或支用計劃,除應詳列收支數字,並須與工作計劃相配合,故法定預算公布後,各機關即分別編造「分配預算」,報請核定,作為「分配預算」執行之依據。 有關年度預算期間之分配,有半年分期、季分期、月分期等,我國「分配預算」按月分配,每三個月為一期,全年共四期。 四、經費流用 : 我國預算法對經費之流用之限制規定有 : (一)總預算內各機關、各政事及計劃或業務科目間之經費,不得互相流用。但法 定由行政院統籌支撥之科目及第一預備金,不在此限(預算法第62條)。 (二)各機關之歲出分配預算,其計劃或業務科目之各用途別科目中有一科目之經 費不足,而他科目有賸餘時,應按中央主計機關之規定流用之。但不得流用 為用人經費。 (三)經費之流用規定 : 1.各機關執行預算,其歲出用途別同門各科目中有一科目經費不足,而他科目 經費有餘時,經原核定分配預算之長官或機關核准,得流用之。並應由核准 機關分別通知中央主計處、財政部、及審計機關。 2.但下列各種經費,不得流用 : (1)歲出經常門與臨時門之經費,不得互相流用。 (2)同門各科目之經費有賸餘時,不得流用為用人費。 (3)各種基金之經費,不得互相流用。 (4)單位會計機關與附屬單位會計機關之分配預算數額各有用途,不得互相 流用。 五、預備金 : (一)依預算法第22條之規定如下 :「預算應設預備金,預備金分第一預備金及第 二預備金二種 : 一、第一預備金於公務機關單位預算中設定之,其數額不得超過經常支出 總額1%。 二、第二預備金於總預算中設定之,其數總視財政情況決定之。 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及金額,不得動支預備金。但法定經費 或經立法院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設置預備金之方法有三 : 1.集中制 :於國家總經費外,另設預備金,由主管機關統籌運用,雖支出手續 較繁,但可統籌調配,斟酌輕重緩急,防止濫用(美國、日本等國採用)。 2,分散制 :各機關於確定預算外,各另列預備金,各該機關長官有權自行動 用。此制支用手續較為便捷,惟易於濫用,而易使預算膨脹(比利時採用)。 3.集中分散併用制 :除各機關預算各列預備金外,並於總預算內編列預備金我 國採用)。 六、追加預算 :依照預算法規定,各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下,得提出追加歲出預算 : (預算法第79條) (一)依法律增加業務或事業致增加經費時。 (二)依法律增設新機關時。 (三)所辦事業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定預算時。 (四)依有關法律應補列追加預算者。 追加預算除支用第二預備金外,不足部分應由財政部提出追加歲入預算,以求平衡。 七、特別預算 :所謂「特別預算」,係國家發生重大變故或緊急需要,需鉅額經費支出,而未列入普通預算,提出特別財源的預算而言。依預算法規定,遇有下列情事之一時,行政院得於年度總預算外,提出特別預算 :(預算法第83條) (一)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 (二)國家經濟重大變故。 (三)重大災變。 (四)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
登入
。
關鍵字:
分配預算
、
執行
、
收支結束
、
特別預算
、
經費流用
、
預算執行之期間
、
預算開始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