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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薇-心理學

主題:訊息處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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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之意義 係因經驗所得並保留之行為,在需要時不必再加練習即可重視的心理歷程。 記憶是學習的表徵,沒有記憶即無從肯定學習是否產生,遺忘也只能由記憶來推 知,凡學過而不復記憶者即可推知已產生遺忘。 記憶的類別 感官記憶(sensory memory)SM 短期記憶(short-term memory)STM 長期記憶(long-term memory)LTM 感官記憶(sensory memory) 個體憑藉著感覺器官感應到刺激時所引起的短暫記憶(幾分之一秒),是訊息處理 的第一站,亦稱為〝感官收錄〞(sensory registor)or(sensory store) 短期記憶(short-term memory) 係指感官記憶中經注意而能保存20 秒以下的記憶,是訊息處理的中間站,若不加 以處理即會消失,又稱〝初記憶〞(primary memory),運作記憶WM,短期儲存SS。 長期記憶(long-term memory) 指記憶中能長期甚至永久保存者,如語言、技能、態度、觀念等均屬之。   資料參考:http://www2.emath.pu.edu.tw/s9121019/%E6%95%99%E8%82%B2%E5%BF%83%E7%90%86%E5%AD%B8%E5%8F%83%E8%80%83%E8%B3%87%E6%96%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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