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路徑-目標理論(豪斯)
路徑-目標理論 來源於激勵理論中的期待學說。 期待學說(即期望理論,這一理論以弗羅姆的研究最有代表性)認為,個人的態度,取決於他的期望值的大小(目標效價)以及通過自己努力得到這一期望值的概率高低(期望幾率)。 該理論認為,領導者的工作是幫助下屬達到他們的目標,並提供必要的指導和支持以確保各自的目標與群體或組織的總體目標相一致。“ 路徑—目標”的概念來自於這種信念,即有效領導者通過明確指明實現工作目標的途徑來幫助下屬,併為下屬清理各項障礙和危險,從而使下屬的這一履行更為容易。 “目標-途徑理論”同以前的各種領導理論的最大區別在於,它立足於部下,而不是立足於領導者。 在豪斯眼裡,領導者的基本任務就是發揮部下的作用,而要發揮部下的作用,就得幫助部下設定目標,把握目標的價值,支持並幫助部下實現目標。在實現目標的過程中提高部下的能力,使部下得到滿足。 基本原理: 一是領導方式必須是部下樂於接受的方式,只有能夠給部下帶來利益和滿足的方式,才能使他們樂於接受 二是領導方式必須具有激勵性,激勵的基本思路是以績效為依據,同時以對部下的幫助和支持來促成績效。也就是說,領導者要能夠指明部下的工作方向,還要幫助部下排除實現目標的障礙,使其能夠順利達到目標,同時在工作過程中儘量使職工需要得到滿足。 四種領導行為: 1.指導型領導(Directive Leadership): 領導者對下屬需要完成的任務進行說明,包括對他們有什麼希望,如何完成任務,完成任務的時間限制等等。指導性領導者能為下屬制定出明確的工作標準,並將規章制度向下屬講得清清楚楚。指導不厭其詳,規定不厭其細。 2.支持型領導(Supportive Leadership): 領導者對下屬的態度是友好的、可接近的,他們關註下屬的福利和需要,平等地對待下屬,尊重下屬的地位,能夠對下屬表現出充分的關心和理解,在部下有需要時能夠真誠幫助。 3.參與型領導(Participative Leadership): 領導者邀請下屬一起參與決策。參與性領導者能同下屬一道進行工作探討,征求他們的想法和意見,將他們的建議融入到團體或組織將要執行的那些決策中去。 4.成就取向型領導(Achievement-Oriented Leadership): 領導者鼓勵下屬將工作做到儘量高的水平。這種領導者為下屬制定的工作標準很高,尋求工作的不斷改進。除了對下屬期望很高外,成就導向性領導者還非常信任下屬有能力制定並完成具有挑戰性的目標。在現實中究竟採用哪種領導方式,要根據部下特性、環境變數、領導活動結果的不同因素,以權變觀念求得同領導方式的恰當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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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型領導、
成就取向型領導、
指導型領導、
支持型領導、
激勵理論、
行為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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